首批9个病种将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病同保障”试点。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近期,省医保局发布《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病同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基本医保“同病同保障”,即:同一病种无论在县级、市级还是省级医疗机构治疗,均执行相同的基本医保报销限额。
征求意见稿明确,省医疗保障部门在充分征求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及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临床路径明确、并发症与合并症少、县乡诊疗技术成熟等原则,遴选制定了《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病同保障”试点病种目录》,首批纳入“同病同保障”试点病种的为9个,分别是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炎、结肠息肉(良性肿瘤)、取除骨折内固定装置、单侧腹股沟疝、双侧腹股沟疝、胆囊炎、输尿管结石。这9个病种,属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版)》的推荐病种,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诊疗技术成熟。参保群众患试点病种疾病,在县和基层医疗机构能够获得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前期,我省有10个市已开展基本医保“同病同保障”的地方探索,省级首批9个试点病种,已基本涵盖在各市试点病种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及治疗方式符合试点病种目录范围,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执行现行各层级医疗机构基本医保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统一执行试点病种的基本医保报销限额,即:当基本医保实际报销金额低于报销限额的,按实际报销金额结算;基本医保实际报销金额超出报销限额的,按报销限额结算。
以上9病种报销限额分别是: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
记者了解到,通过“同病同保障”,既体现基本医保的公平性,又进一步发挥基本医疗保险“杠杆”作用,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比如参保人员患上急性支气管炎,医院,还是在市级、医院,基本医保报销限额都是元,医院治疗,你可能实际花费元,医保基金支出限额为元;如果你在医院治疗,可能花费元,医保基金支出限额也为元。”市医保局相关人士说,这样一来,就促使患者理性就医,不要“小病大治”;也促使省级医疗机构想方设法降低治疗费用。
市民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2月29日前向省医保局反馈。电子邮箱:ahybjd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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